貴陽的決斷
  金心異
  在我所調研過的城市當中,貴陽市的步子是邁得最大的,效果有待時間檢驗,但至少也沒有出現人們所擔心的失序問題,可見很多時候我們都是自己嚇自己,或者是為庸碌無為找理由。
  貴陽市負責社會建設工作的部門叫“市委群眾工作委員會”,簡稱“群工委”,倒是挺應了去年以來“黨的群眾路線”的景,但人家是2011年5月就成立的,可見並不是拍馬屁的結果,而是有先見之明嘛。貴陽市“群工委”最讓人稱奇之處,是其在黨委各部門的序列中被明確列為“第一部門”,放在組織部、紀委等一干實權部門的前面,委實有點拉風。
  人們口中所說的社會建設“貴陽模式”,其核心要點就是:撤銷街道辦事處。安徽銅陵也有此類舉措,但銅陵畢竟是普通地級市,而貴陽是省會城市,290多萬人口的大城市,此舉確實在全國產生巨大影響。
  據市群工委魏發志副書記介紹,在2009年國務院廢除《街道辦事處條例》後,貴陽市就在研究撤銷街道辦問題,最先2010年在小河區(之後小河區被併入花溪區)試點,2011年擴大到金陽新區,以及其它9區各選一個街道試點,2012年決定在全市推開。全市原有49個街道辦(470個居委會),按照每2-4平方公里、2-3萬人的大致範圍,將街道辦撤銷後,改設為90個“新型社區”,形成“市-區-社區”的城市管治架構。
  基本上是一拆二,但前提是編製數不增不減,原來一個街道編製約30人左右,現在90個社區編製為2043個,每個新型社區20-40個編製,這是因為把居委會的行政化職能上收到新型社區之後,人隨事走,原來每個居委會9個編製,其中一部分(平均3-4人)編製歸攏到新型社區中來。在2012年改革之初,除原有街道辦書記轉型為社區綜合黨委書記保留正科級外,其餘新分設的社區書記為副科級,形成不平等局面,但在2013年所有副科級社區綜合黨委書記都升級為正科級,算是解決了這個不平衡問題。
  新型社區如何定位?由2013年9月27日由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出台的《貴陽市社區工作條例》,將新型社區定義為“區人民政府在社區設立的從事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機構(沒有明說的是:這事實上是一個事業單位),直接受區人民政府領導”,這意味著“社區”不再像街道辦事處那樣定義為區政府的派出機構。當然,老人老辦法,仍保留公務員編製,但新進入的就會改為事業編製,逐步實現轉型。
  新型社區取消了街道原來具有的經濟管理職能。至於原來的行政事務,《條例》亦作了詳細的規定:“社區服務管理機構應當負責做好社區內的民生保障、社會治安、計劃生育、城市管理、人力資源、教育、衛生、體育、統計、民政、科普、老齡、殘疾人、民族宗教、僑務和流動人口管理等社會綜合管理各務”,“社區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協調做好社區內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、精神文明建設、國防教育、信訪維穩、社區矯正和禁毒等綜合性管理事務”,“社區服務管理機構應當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社區內涉及公安、工商、稅務、安全生產、勞動監察、市政建設、市容環境、物業管理、綠化、環保、水務、交通、質監、食品安全、文化市場監管、森林防火、搶險救災、應急和消防等社會專業管理事務”,“凡條例未明確規定和未列入社區服務管理指導目錄,需要新增進入社區開展的工作事項,應當經區人民政府審查批准。
  至於新型社區內部治理,即所謂的“一委(社區綜合黨委)一會(居民議事會)一中心(社區服務中心)”,黨委統攬全局,社區服務中心則由“一廳四部”組成,即服務大廳、黨政工作部、群眾工作部、社會事務部、城市管理部。典型的業務模塊化思路,在街道辦改為社區之後,顯然推進起來容易得多。
  貴陽的基層管理體制改革從試點到完成推廣,只用了3年時間,雖然動作十分之大,但過渡銜接卻基本平順,沒有出現大的波動,可以說至少從轉型過渡來說,十分成功。可見我們的城市並非經受不起較大規模的體制調整,問題的關鍵是黨委決策部門需要決斷的勇氣,決策執行部門要制定周全合理的方案,盡可能照顧到改革對象的既有利益需求。對原街道辦的班子成員來說,其級別未變,待遇不變,有不少人還在後來得到了提升。對他們來說,最大的損失不過是:職務稱呼沒有以前好聽了,原來的街道黨工委書記,出去人家都會認為你是個官兒,但現在叫“社區綜合黨委書記”,其它地區的人們不瞭解,會以為是“村官”而已。
  此一改革的直接決策者是時任貴州省委常委、貴陽市委書記李軍,他曾擔任原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的秘書,對城市治理體系改革有著很前瞻的思維。在李軍2013年升任貴州省委副書記之後,接替他的陳剛原為北京市委常委、朝陽區委書記,對社會建設亦有深入的思考,因此不用擔心貴陽模式的可持續性問題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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